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 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新型电子胶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4年1月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法定**人王锐,注册资本15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水性丙烯酸乳液、片状纳米微晶硅酸盐、水性消泡剂的生产及销售、水性涂料销售。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公司确立了双向发展的战略,为响应县委、县**打造有机硅千亿产业园的产业导向,开发有机硅新材料,同时受安徽瓦尼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拟建设有机硅新型电子胶项目,该项目拟不新建建筑单体,生产依托利用101生产车间一原有部分水性消泡剂生产设备设施,通过减少水性消泡剂生产规模(由5000吨/年减少至2000吨/年),达到年产15000吨有机硅新型电子胶产品生产能力。 该项目拟生产环氧胶粘剂WN-501-A组分、有机硅胶黏剂WN-901、UV光固化胶黏剂WN-601。该项目生产工艺拟采用物理搅拌混合,不涉及化学反应,原辅物料包括E51环氧树脂、聚醚改性硅油、羟基硅油、甲基三(**基硅氧烷基)硅烷、白炭黑、二丁基二月桂酸锡、聚氨酯丙烯酸酯、环氧丙烯酸酯、乙二醇类二丙烯酸酯、光引发剂,其中二丁基二月桂酸锡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高毒物品,不涉及**、二、三类监控化学品。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企业已于2025年5月委托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化工产品检测中心)对该项目产品环氧胶粘剂WN-501-A组分、有机硅胶黏剂WN-901、UV光固化胶黏剂WN-601进行化学品危险性分类鉴定,依据鉴定分类结论,该项目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该项目产品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项目组成员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邹昌锴 | S011053000110192002910 | 037092 |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陈 煦 | S011035000110202001275 | 040553 | |||
杨健健 | S011032000110193001029 | 037091 | |||
报告编制人 | 朱汝玲 | S011032000110191000378 | 028131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立 | CAWS350000230200190 | 031929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中毒和窒息。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密闭化、自动化、机械化工艺;规范的设备设计、选型、材料、安装;防泄漏安全对策措施;设置可靠的参数监控系统,采取相应的安全放散设施;控制泄漏、加强个体防护、**卫生清洗设施等。 瓦尼迈阿密(江西)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新型电子胶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周边环境、自然环境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5.3.3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2.26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汝玲、邹昌锴 | ||||
现场照片 |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