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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评价
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6-04-28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危化评字[2026]014

项目名称

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坐落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潭山大道袁家洲桥头,成立于20021018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陈立琼。公司在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24746093178M,属于普通合伙企业。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站内油罐区设3台埋地油罐,其中130m30#柴油储罐,130m392#汽油储罐,130m395#汽油储罐,均采用SF双层埋地油罐,属于三级加油站,站内设有油气回收系统。油罐采用直埋铺设,并设抗浮基础。加油区设4个加油岛,采用4台双枪加油机,共8把加油枪。油品总贮存能力为90m3(折算成汽油贮量75m3)

该加油站于20230228日经宜丰县应急管理局核准,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宜安经油字[2023]36092404号,许可范围:汽油、柴油。**期20230228日至20260227日。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58号)的要求,企业应在一个延期换证周期内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并根据诊断结论开展安全设施设计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延期换证。该加油站于202512月委托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编制了《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项目组长

周金鹏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周金鹏、陈嘉鸣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金鹏、陈嘉鸣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周金鹏、赵  娟、陈嘉鸣

现场工作人员

周金鹏、陈嘉鸣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6.01.06

报告提交时间

2026.02

其它

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潭山大道袁家洲桥头,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业务,级加油站。通过对该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化学品、设备及工艺辨识结果

辨识,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和柴油,其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储存过程中采用的设备及工艺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周边的安全间距

该站北侧为变配电房、架空电力线、民房,南侧为道路(省道),东侧为民房,西侧为道路(乡道)。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站外50米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物、明火设备和甲、乙类生产及储存设施,站区内加油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能够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本报告认为该加油站建设项目周边对加油站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影响均较小,该加油站具备标准规范所要求的安全条件。

3)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的采纳情况

该加油站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核查的问题(共12项)及整改建议均已采纳,经评价组现场复核,均已整改完成该加油站整改过程工作进展顺利,处于正常状态。经查阅资料和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符合**相应安全标准的要求。

4)该加油站储存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控危险化学品,该加油站在后续的经营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加强安全管理,要求油品运输单位强化运输管理、自身加强储存定制化管理。

5)该加油站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①火灾、爆炸;② 中毒和窒息;③**伤害;④触电;⑤高处坠落;⑥物体打击、⑦其他伤害。 其中火灾、爆炸是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加油站埋地储罐区、加油区、卸油区是主要的危险源。

7)经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进行分析,该加油站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加油作业、卸油作业、维修作业、配电作业等4个单元中均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作业环境,且一般危险作业环境的出现均由物料的危险程度所决定,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采用危险度评价法分析,油罐区主要危险物质为汽油和柴油,常温、常压下储存储罐区得分为12分,为级,属度危险。油罐采用双层罐埋地设置,按要求设置了通气管,并装设了阻火器;设置了液位监测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埋地加油管道设置双层管道,其安全风险可控。

9采用检查表评价法对该加油站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和给排水、电气与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进行检查分析,经整改后,该加油站涉及的强制条款和其他项均符合要求。该加油站设置了消防安全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液位监测措施、油罐泄漏检测措施、电气防爆措施等安全防护设施,取得了消防安全许可证和防雷检测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该加油站公用工程能够满足安全经营的基本需要,符合安全经营的条件。

10该加油站相关证照齐全,成立了安全生产**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机构工作有力,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处于正常有序开展范围。

11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监总管三〔2017〕121号),对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判定检查结果为该加油站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总体评价结论:宜丰县潭山农机加油站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计诊断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单位重新绘制的现状总平面布置图一致,安全设计诊断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已落实到位。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 风险在**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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