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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现状评价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制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6-04-01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制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隶属于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提供氧气而设立(属于合作伙伴),注册地址位于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工业园锦绣大道,主要从事空气产品生产、经营。

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前期(2017年之前)为了给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玻璃纤维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配套提供氧气,设有一套2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VSA1配套建设2106m3的低温液氧贮存设施(备用,202411月停用一台);设有一套4200Nm3/h的变压吸附制氧装置VSA2,包括两套2100 Nm3/h VSA制氧装置,配套建设1100m3的低温液氧贮存设施(备用连续供氧)2017年为了给巨石集团九江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玻璃纤维原丝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配套提供氧气,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投资建设了5000Nm3/h制氧装置VSA3,一套3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一套1500Nm3/h变压吸附制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一台105.28m3的低温液氧贮存设施(备用连续供氧),2019年通过验收,**建成之后企业总供氧能力达到11700Nm3/h

为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程度,202411月,企业联系设计单位对低温液氧贮存设施做部分设计变更,停用一期VSA1的一个 106m3的低温液氧罐(2#液氧罐)。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项目组成员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陈建彰

CAWS350000230300237

043089

邹孝琴

S011035000110203001181

040635

朱汝玲

S0110320001100191000378

026187

张枭

S011032000110193001024

037118

报告编制人

陈润洪

1800000000100059

015387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立

CAWS350000230200190

031929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经评价组评价,空气产品(江西)气体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制氧装置现场总体布局、设备布置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企业在役装置不涉及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设计设置有DCS系统(现场供气装置自动化程度高,做到无人值守),符合《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手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化学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均有三年以上化工管理经历。

企业制氧装置及配套安全装置、防护设施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在役装置风险可控,可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勘察现场

工作时间

2026.1.13

报告提交时间

2026.3.31

勘察现场人员

陈建彰、陈润洪

现场照片

图片3.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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