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普货码头为70年代建造的浮式码头,位于长江下游张家洲水道上段右岸,上距九江长江大桥约 6km,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 782km 处。建有1个3000吨级散货泊位及后方陆域,主要装卸货种为砂石和瓷土等,码头年吞吐量100万t,设计年通过能力110万t;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采用钢质右上趸船+钢质浮趸+活动钢引桥结构,码头趸船船型尺度为:43.18m×15.15m×2.20m(长×宽×型深)。 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普货码头,于2019年07月取得了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赣九江港经字第0067号)。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王安 | 联系电话 | 15179228816 | ||
项目组长 | 李重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李重阳 | 报告审核人 | 余厚炳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彭永进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重阳,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5.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8.2 | ||
其它 | 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 1、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普货码头项目的前置条件基本具备,码头选址、所在水域等安全条件基本符合,总体布局符合普货码头规范要求。 2、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普货码头项目工程所涉及的物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3、普货码头项目工程项目系统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淹溺、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噪声与振动、高低温、粉尘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4、码头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基本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码头针对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其码头的防火灾、防触电等安全控制措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5、企业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安全责任分工明晰,责任到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并**运行。 6、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配齐安全设施,完善过程控制,严格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该企业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等,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为本报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 8、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九江仲元工贸有限公司普货码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噪声、粉尘、高低温及热辐射等,该普货码头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现状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整改措施得以落实后,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可满足港口货物作业的安全条件。 9、出正本时间:20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