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九江威灵王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负责人 | 戴立平(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二级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胡胜华(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陈润洪 |
报告编制人 | 戴立平 | ||
项目组成员 | 戴立平、李重阳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3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戴立平 | 2016年3月31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李重阳 | 2016年3月28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项目简介: 九江威灵王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是一家2015年11月5日成立的从事鼠、白蚁、蟑螂、蚊蝇害防治技术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住所为九江市浔阳区丁家场一支巷2号1单元104室,经营场所位于九江市浔阳江畔21栋4号。公司主要通过药物、粘黏及器具防治措施,为九江市内及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防治服务,公司主要使用的药物有溴敌隆灭鼠母液(0.5%)、列卫胜、残灭威、毒死蜱乳油(13%)等。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溴敌隆灭鼠母液(0.5%)中含有的溴敌隆属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2的剧毒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自主选择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条件进行安全评价。九江威灵王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为其储存、经营溴敌隆灭鼠剂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