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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4-08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工贸现评字[2020]023号

项目名称

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6日,该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城;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法定**人:彭仁寿。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海水晶、海水素、海水养殖添加剂制造、销售;水族用品、化肥、工业盐、畜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批发、零售;单位自由房屋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局等十部门[2015年]第5号)文件进行辨识: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

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进行辨识: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项目组长

况洪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况洪、龙镜生

报告审核人

肖友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况洪、龙镜生、陈嘉鸣

现场工作人员

况洪、龙镜生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9.1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20

其它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危险度评价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吉安市新干县发展规划的布局;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企业对项目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生产项目安全设施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几个月的整改,主要的安全缺陷消除。

综合评价结论:本报告认为,江西盐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态海水晶及2万吨**型融雪剂项目项目经过几个月的整改,已完成本评价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意见,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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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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