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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12-31

评价报告名称

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位于兴国县社富乡金龙村兰坑,距兴国县西南方向直距21**,现状坝顶中心坐标:东经115°26′45.26″,北纬26°9′16.73″。有道路直通尾矿库,交通运输较方便。

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经法院拍卖于2020年取得了兴国县金龙金矿采矿权及立子窝尾矿库所有权,拍卖完成后,兴国县金龙金矿与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同意将立子窝尾矿库主体变更为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

立子窝尾矿库于2012年由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2012年5月开始组织施工,2012年12月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尾矿库《安全专篇》进行了现场评审,2013年10月23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赣安监非煤项目设审〔2013〕069号下发了《关于兴国县金龙金矿立子窝尾矿库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2013年10月完成工程主体竣工,后申请试运行及延长试运行,但后期因企业停产,一直未进行竣工验收,2020年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经法院拍卖取得了该尾矿库所有权,拟启用该尾矿库,但尾矿库未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完成后,《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于2013年12月实施,2021年5月中交长大桥隧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报告》显示尾矿库排洪排水系统结构强度不满足要求,尾矿库启用前,为了**尾矿库的安全,应按照《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的要求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复核,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方面应进行技术改造。

2022年4月,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4月20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25号)。

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由江西省中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该工程已于2022年7月8日完工,进入验收程序。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施祖远

0800000000204014

010929


项目组成员

吴至军

S011035000110201000582

006933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28971


报告编制人

施祖远

0800000000204014

010929



王文洪

1100000000300654

028971


报告审核人

田美智

1600000000201205

02961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  赟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杨  明

1500000000100248

026334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存在的问题:尾矿库安全标志偏少;施工现场杂乱;施工监理资料不全;监测设施不全。

安全对策措施:增设尾矿库安全标志;清理尾矿库施工现场;补充完善施工监理资料;补充完善尾矿库监测设施。

评价结论

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委托了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方联合验收,工程划分1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皆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整个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经过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的对照检查,该建设项目无否决项,且验收检查项无“不符合”项,建设项目为合格。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立子窝尾矿库为正常库,尾矿库技术改造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2年9月21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勘察现场人员

施祖远、王文洪

现场照片

未标题-1.jpg 

被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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