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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新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干休所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3-03-09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九江新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干休所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九江新大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所属第二干休所加油站是一家专门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前进西路243号,租用*******江西省九江军分区第二离职干部休养所的场所,现有从业人员10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叶海峰。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约3250m2,站区内设置有6台税控燃油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有SF双层储罐5台,其中30m3的0#柴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3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50m3(折算成汽油为135m3),按现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原则,属二级加油站。

该站由九江市应急管理局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经字[2020]000110号),**期限2020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0日。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项目组成员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杨健健

S011032000110193001029

037091

戴立平

1700000000100101

018974

陈煦

S011035000110202001275

040553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36142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S011011000110192000080

028131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问题1: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不足;对策措施:应及时更换或由专业器材机构充装,保障站内灭火器**性。

问题2:部分加油机底部填砂不足;对策措施:应在检维修后及时回填干砂。

评价结论

九江新大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干休所加油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经营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3年2月16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03月09日

勘察现场人员

朱汝玲、杨健健

现场照片

4.jpg

 


 

 

 

注:评价人员(左一)、评价人员(右一)、企业人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