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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3-04

评价报告名称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于20231010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九仙二路8,经营范围: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成品油零售等(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九江市商务局文件(九商务字【20244),在九江市德安县陈家湾大道以南、九仙二路以西新建一座二级加油站

该项目已取得德安县发改委签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11-360426-04-01-227291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已取得德安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赣(2023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5079

建加油站总用地面积为3995.27m2,站内拟设44枪潜油泵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拟设SF油品储罐4台,其中50m30#柴油储罐1台、50m392#汽油储罐130m395#汽油储罐130m398#汽油储罐1台,油罐总容积为160m3(折算成汽油容积为135m3),按现行的《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对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属级加油站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项目组成员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张枭

S011032000110193001024

037118

陈煦

S011035000110202001275

040553

报告编制人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张枭

S011032000110193001024

037118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S011035000110201000616

026187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吴秋枝

S011011000110192000080

036142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评价结论

德安三鹏石化有限公司阳光加油站建项目的选址、自然条件适宜项目工程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中的总体布局方案可行,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项目建设方案及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勘察现场人员

朱汝玲、张枭

现场照片

image.png

图一:评价人员(左)、企业人员(中)、评价人员(右)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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