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24)001号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水泥”)是由台湾远东集团旗下的亚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转投资江西省并与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0 月9日,法定**人:张振昆,注册资本:35610.4433万美元,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亚东大道 6 号。经营范围:开采水泥用石灰岩、砂岩,生产、销售水泥熟料,硅酸盐各标号及物种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及其他建材产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石灰石生产与销售;建筑骨材、石粉生产与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经营性服务,城市生活**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处置(清运),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分为一厂区和二厂区,两厂区相距约三**;一厂区设有四条 4200t/d 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工程,二厂区设有两条 6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为响应**水泥行业烟气*低排放的号召,体现大企业的社会责任,亚东水泥公司实施一厂区3#线SCR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在现有的袋式除尘、复合脱硫、窑炉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技术运行的基础上,建设一套中温型 SCR 烟气脱硝系统,以满足NOx≤50mg/Nm3限值要求。 该项目水泥窑NOx 污染控制技术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是还原剂(氨水、尿素等)在催化剂的作用下,选择性地与 NOx 反应生成 N2 和H2O,而不是被 O2所氧化。 该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线 SCR 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4年2月由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线 SCR 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该项目工程设计单位为武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贵港捷盛机械有限公司,施工监理单位为九江鑫达源**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装置已通过安全性能考核达标验收合格,系统运行稳定,性能指标已达到设计要求,并进行竣工移交。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组织机构,纳入一厂制造二组管理,项目定员 6 人,不新增人员,利用原有岗位人员,生产员工为四班三运转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现已建成并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生产,现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取得《瑞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颁发的关于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线 SCR 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360481-07-02-774551。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 知 》(应急厅〔2019〕17号),该项目属于建材行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修改)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为此,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新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的验收评价。 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了评价组,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灼烫、中毒与窒息、火灾、其他爆炸、触电伤害、机械伤害、容器爆炸、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与物体打击、其他伤害等;存在的有害因素有:尘毒、噪声危害、高温热辐射、低温、振动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 NOx、20-25%氨水、氨水蒸发器产生的氨、氮气、副反应产生的三氧化硫、硫酸氢铵等。氨水蒸发器产生的氨进入 SCR反应器中反应,氨主要是存在管道中,烟气为管道输送,不进行储存,现场量较少;经辨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元及储存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设施设备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物料安全性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配套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和应急救援**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要求,划分了评价单元;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评价组成员和委托方的进行了及时的沟通,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企业根据评价公司提出的改进建议投入了安全资金,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为: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线SCR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各工艺系统及辅助配套系统。主要如下: 1、主体装置:3#线新建一套SCR脱硝工艺进行烟气脱硝,新增SCR位于现有SNCR下游,与高温风机出口风管处进行对接;SCR脱硝系统主要包括:SCR反应器(含催化剂层)、除尘系统、烟气接入系统、窑灰输送系统、空压机站及控制系统等。 2、辅助设施(依托现有):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及防雷接地系统、 监视系统等公用设施。 3、其他部分(依托现有):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及人员培训等。 该项目依托亚东水泥现有的一次水、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排水系统、压缩空气、SCR脱硝系统的20-25%氨水(利用厂区现有3#线的1台120m³氨水储罐,还原剂(氨水)输送及喷入系统、通过管道送至该项目界区内)等,以上内容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但分析相互影响及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性。 该项目原已建的袋式除尘、复合脱硫、窑炉低氮燃烧技术、SNCR 脱硝系统的建构筑物及设备等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厂外运输及其运输工具不在评价范围内。 评价内容主要为检查建设项目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物料与设施设备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和应急救援**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从整体上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若评价项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施、储存状况、使用性质及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本评价结论不再适合。 该企业涉及的环境、消防及产品质量等问题则应执行**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本评价引用的**、消防方面的法规标准与安全评价有**的关联,环境保护与消防应以其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项目涉及的职业卫生方面应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本评价只对涉及有害因素做一般性评述。 | |||||||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 姓名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项目组成员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邹孝琴 | S011035000110203001181 | 040635 | ||||||
王立 | 1500000000302030 | 031929 | ||||||
报告编制人 | 朱洪忠 | 1500000000200337 | 026776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重阳 | S011035000110201000616 | 026187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立平 | 1700000000100101 | 018974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1800000000100060 | 013789 | |||||
评价结论 |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3#线 SCR 脱硝*低排放改造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图运输符合安全要求;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 项目运行后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灼烫、物体打击、坍塌等;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高温、噪声、振动等;针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企业采取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措施,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方面具备竣工安全验收的条件。 | |||||||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 2024.2.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5.13 | |||||
勘察现场人员 | 朱洪忠、邹孝琴 | |||||||
现场照片 | 右一为企业人员,其他为评价人员 | |||||||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