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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巨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吉安巨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吉安巨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并取得永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MA369Q6F9X。公司注册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工业开发区。法定**人:尹东峰。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吉安巨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21]1129号,许可范围:二甲基甲酰胺(27549t/a)、N-甲基吡咯烷酮(15860t/a)、二甲基乙酰胺(15860t/a),**期2021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和《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的文件规定,对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品进行辨识: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三氯化铁、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氮气(压缩)、柴油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灼烫、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坍塌等。其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伤害是*主要的危险因素。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对项目生产工艺进行辨识:该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进行辨识:该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企业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项目组成员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朱汝玲

S011032000110191000378

028131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  赟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图片1.png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吉安巨联**科技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一致,自动控制系统设计符合要求且运行正常,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设施正常投用且运行**,安全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6.12

报告提交时间

2024.7.15

勘察现场人员

刘于萍、龙镜生

现场照片

1.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