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2-8552077
当前位置:首页 >> 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
泰和县马市普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31

评价报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泰和县马市普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泰和县马市普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马市武溪一组,是一家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4月21日,法人**:刘心明,注册资金伍佰万元,经营范围:城镇燃气销售、液化气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凭**许可证经营);饮事用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气站于2020年4月1日换得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1507070001P,**期至2023年3月31日,经营类别: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主要储存、充装、经营液化石油气。

该气站于2023年3月21日换得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D05-2027,获准从事液化石油汽气瓶充装,**期至2027年4月12日。

因该气站存在总平面布置安全距离、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不满足当前相关标准规范的安全要求,以及部分设施设备等现存在老化情况,泰和县马市普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决定在该气站原址基础上进行改建(升级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质量和满足总平面布置安全距离和公用辅助工程设施需求。

目前,该气站拥有容积分别为100m3、50m3、20m3的液化石油气罐各1台和容积为20m3的残液罐1台。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该站属于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项目组成员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  赟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图片3.png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泰和县马市普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液化石油气项目的安全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等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3.2.25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6

勘察现场人员

刘于萍、龙镜生

现场照片

 1.JPG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