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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壹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1-21

评价报告名称

信丰县壹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信丰县壹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9月27日,地址位于信丰县大塘埠镇大塘村坑里组,法定**人为戴连智,现有员工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服务等。

信丰县壹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20日与信丰县大坪路加油站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由公司负责租赁期间加油站的经营。信丰县大坪路加油站2022年01月11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赣)信行审危许字[2022]001号,经营方式为零售(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期限为2022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0日。该加油站2024年10月09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虔0473号,**期限为2024年11月08日至2029年11月07日。加油站设有4台埋地油罐,分别1台50m30#柴油卧式储罐2台40m392#汽油卧式油罐1台40m395#汽油卧式油罐,总储存能145m³(柴油折半),为级加油站。加油区设有4台四枪加油机。该加油站目前运行正常。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项目组成员

周金鹏

1100000000200826

019540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S011035000110202001258

026291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序号现场存在的问题安全对策措施1配电间灭火器未使用箱装。配电间灭火器应使用箱装。2站房外紧急切断按钮通道前堆放杂物,影响紧急情况下使用。站房外紧急切断按钮应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评价结论

信丰县壹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现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

勘察现场人员

 明、周金鹏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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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