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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网上公示(彭泽县合丰牧业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9-11-25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浔安评字(2018)078号


     项目名称

彭泽县合丰牧业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彭泽县合丰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花镇峨峰村,法定**人方汉华,占地面积约为40亩,厂房建筑面积6410.5m2,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种猪、良种猪饲养、销售;饮料销售;农业开发、农产品销售;水产品养殖、销售。该企业于2007年9月14日与江西省彭泽县黄花镇峨峰村大埠桥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
     该企业饲养工艺过程主要为配种、怀孕、分娩、保育、生长、育肥、销售等工序构成。涉及使用的主要原料有:饲料、过氧乙酸、石灰等;

委托单位联系人

阮红

联系电话

13970280025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人员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戴立平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8.8.21

报告提交时间

2019.5.

其它

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消毒剂(过氧乙酸;外购成品,不配制)、猪粪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沼气(主要成份为甲烷);生产过程中的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项目涉及的过氧乙酸为易制爆化学品;涉及的甲烷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高毒品辨识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企业使用的消毒剂(含过氧乙酸15-18%)和污水处理产生少量的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
     (2)监控化学品
     依据令**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企业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3)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版),该企业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4)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企业涉及的过氧乙酸为易制爆化学品。
     (5)重点监管化学品辨识
     依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企业危险化学品中沼气(主要成份为甲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彭泽县合丰牧业有限公司厂址、周边环境符合法规标准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火灾、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伤害等;主要有害因素为:化学物质危害、尘毒、生物危害、恶臭刺激危害、高温、噪声、不良采光等;同时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企业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风险可控,可以满足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方面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