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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武宁县官莲液化气站
更新时间:2019-11-26

项目名称

武宁县官莲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武宁县官莲液化气站是一家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武宁县官莲乡集镇,站区占地面积1880.3m2。站区内设有32m3卧式储罐1台、20m3卧式储罐1台、4.57m3残液罐1台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配备有循环压缩机和烃泵工艺流程的工艺管线以及残液回收系统,站区内储罐总容积(含残液罐)为56.57m3,按现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等级划分,该站属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委托单位联系人

郑雄武

联系电话

13767274277

项目组长

彭永进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彭永进

报告审核人

李重阳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汝玲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王立

现场工作人员

彭永进、王立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19.6.4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0.14

其它

1、该站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站,所涉及的液化气石油气属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2、该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等。
     3、报告采用了安全检查表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火灾爆炸事故后果预测法进行评价。
     4、武宁县官莲液化气站涉及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在落实评价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后,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风险可控,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可以满足液化石油气经营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