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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尾脱硝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0-12-07

项目名称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尾脱硝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位于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金盆村。注册资本:贰亿元,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及石灰石开采等。

根据****部2013年12月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氮氧化物的浓度限值要求,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需对48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窑炉烟气进行脱硝技术改造,于都县工信局于工信字【2014】9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企业办理了项目前期手续后投入技改建设,脱硝技术改造工程现已投入运营,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处理工艺,还原剂采用氨水(20%)。此方法是在850~1100℃下,将氨水喷入水泥窑尾烟气中,将NOx还原生成氮气和水,NOx去除率可达30~70%,氨的逃逸值约为10ppm。

公司现有正式员工260余人,其中高中级技术人员占20%以上,该项目配备员工6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

委托单位联系人

刘颂辉

联系电话

15970708372

项目组长

赵娟

技术人员

——

报告编制人

赵娟

报告审核人

肖友军

技术负责人

邬长福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宋明、赵娟

现场工作人员

宋明、赵娟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0.5.27

报告提交时间

2020.7.1

其它

1、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氨水、氨气(储罐呼吸废气或发生氨水泄漏产生废气)

2、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灼烫、机械伤害、**伤害、物体打击、淹溺以及其他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灼烫、中毒窒息。

3、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不属于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储罐呼吸或氨水泄漏产生的氨气属于高毒物品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项目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6、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其他重要公共建筑物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7、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在选定的单元,均在可能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作业条件相对安全。

8、危险度评价法分析评价结果:氨水房的危险分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9、评价结论: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尾脱硝系统作为水泥厂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符合**产业政策;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间距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本质安全程度较高;生产建设项目对项目存在事故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设施和场所采取了一系列的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和科学的管理,使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得到控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的安全缺陷基本消除。

本报告认为,江西于都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尾脱硝系统的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