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尾验评字(2021)001号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位于紫湖镇程村村,距紫湖镇乡村公路400m,距玉山县城47**。3号坝址地理坐标:左坝肩:X:28°56′12.62″,Y:118°11′40.67″,右坝肩:X:28°56′11.14″,Y:118°11′41.33″。属紫湖镇管辖。有公路通往县城,交通较为便利。 该尾矿库由业主自行设计施工,从上游到下游分别有1号、2号、3号三座尾矿坝。2006年11月,矿方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对该尾矿库进行整改方案设计,整改后将3号尾矿坝加高至203.0m,高于1号和2号尾矿坝坝顶高程,将分3次建设的尾矿库合并为一个尾矿库,整改加高后3号尾矿坝高11.5m,一次性碾压土石坝,排洪设施为坝肩溢洪道,尾矿库总库容为9.72×104m3,为五等库。 尾矿库自整改完成后使用至今,尾矿库库尾尾砂堆积高程已经达到206.47m,*过设计高程,3号尾矿坝前尾砂堆积高程已经达到198.0m;**沉淀池内尾砂高程也达到215.23m,达到溢洪道底高程。现在选厂内的尾砂采用分级机分离出粗尾砂,剩余矿浆进入压滤脱水设备脱水,分离出的粗尾砂和脱水干燥的细泥均外卖作为建筑材料,压滤设备排水可以满足**要求,因此不再需要使用尾矿库,只需设置**沉淀池做应急使用,且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为“头顶库”,根据业主要求,将尾矿库内的尾砂**回采作为建筑材料外卖,拆除尾矿坝,尾矿库销库。 2019年10月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上饶市应急管理厅关于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饶应急办字[2020]2号),该尾矿库回采后销库工程由鹰潭市鼎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云南滇润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监理,该工程已2020年12月底完工,现进入验收程序。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郭阶庆 | 联系电话 | 13859169258 | ||
项目组长 | 施祖远 | 技术人员 | ——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王文洪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浦 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 | ||
现场工作人员 | 施祖远、王文洪 | ||||
主要任务 | 对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进行现场调研、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该尾矿库设计及工程建设、监理等资料。根据尾矿库建设工程的工艺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危害辨识、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1月15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3月10日 | ||
其它 | 按照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考虑尾矿库销库工程实际情况,划分以下五个单元: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坝体、排水设施、安全管理、辅助设施单元,本评价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评价方法。 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委托了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设计,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项目建成后,销库后的安全设施工程质量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方联合验收,工程划分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皆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整个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销库后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管理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经过尾矿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的对照检查,该建设项目无否决项,无“不符合”项。建设项目为合格。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上饶市三山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销库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运行正常,安全管理规范**,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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