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江普荣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戊基蒽醌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
项目简介 | 九江普荣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企业经营范围为2-戊基蒽醌、叔戊基苯、精细化工、电子化学材料、医药、农药中间体项目投资与建设,化工新技术**及服务,企业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产品出口。该企业厂区在役项目自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通过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受限于产品生产装置效率较低,特别是酰化工段(中间体酮酸制备)时间过长、制备量较小,不能满足后续工段所需,该套装置一直无法达到设计产能。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原有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品种和贮存量、产品品种不变和不增加产品产能的前提下,该企业决定对2-戊基蒽醌酰化工段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在5#车间新增一套酰化装置,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以提高生产装置效率。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卢总 | 联系电话 | 15170971688 | ||
项目组长 | 李重阳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李重阳 | 报告审核人 | 朱洪忠 |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吴秋枝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王立、余厚炳、戴立平、彭永进、邹昌锴 | ||
现场工作人员 | 李重阳、余厚炳、彭永进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对建设项目周边企业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6.8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13 | ||
其它 |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1)物料的危险性辨识结果 本次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主要原辅物料有:叔戊基苯、氯苯、苯酐、三氯化铝、盐酸、片碱、氮气、2-[4-(1,1-二甲基丙基)苯甲酰基]苯甲酸等。 项目酰化反应过程中产生氯化氢。 动力介质为蒸汽、冷冻盐水、氮气。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本次技改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叔戊基苯、氯苯、苯酐、三氯化铝、氯化氢、盐酸、片碱、氮气,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次技改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氯苯。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45号)的规定,本次技改项目涉及到的物质:盐酸在其规定范围内,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版)》,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内的危险化学品在数量上未达到临界量,生产装置(含本次技改项目5#车间)、储存设施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生产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冻伤﹑**伤害、与手工作业有关的伤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危害、高温﹑粉尘、噪声等;引起事故的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不良。 2、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评价结果 生产装置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灼烫、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冻伤,其中火灾、爆炸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Ⅳ级,属于灾难性的,**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危险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的因素,需要立即采取防范和对策措施的因素;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储存单元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火灾、物体打击,其中火灾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Ⅳ级,属于灾难性的,**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其它危险因素固有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有害因素控制单元存在的有害因素为有毒物质危害、高温、粉尘、噪声,固有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属临界状的,为应予以排除、采取控制措施因素。 3、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本次技改项目建设场地5#车间和新增丙类仓库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场地通过合理规划,其周边环境、总体布局、道路运输等能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原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79号修改)、第45号(第79号修改)、《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择工艺为现行成熟工艺,其工艺技术、工艺过程已经实践验证,其安全可靠性可得到**。 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设施与项目生产过程匹配,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储存相匹配。 项目公用工程设施、动力介质在采取相应补偿措施后可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项目潜在的危险因素在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的控制,事故发生的概率小,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项目涉及的噪声危害作业、高温危害作业、有毒化学物质危害控制作业、粉尘作业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能达到安全作业,其危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项目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工程所需设立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5、重点防范和重点关注 项目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应重点关注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密闭化、自动化、机械化工艺;规范的设备设计、选型、材料、安装;防泄漏安全对策措施;**动力介质供应;按防火规定留出防火间距,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设施;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设置可靠的温度、压力、搅拌速率、物料配比、进料流量等工艺参数的控制仪表,相应的报警、连锁保护、紧急进料切断系统以及紧急冷却系统;设置安全泄放系统,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加强危险固废的管控和及时处理;配备规范的个体防护设施;通过控制泄漏、保温隔热、加强个体防护、**卫生清洗设施、加强培训教育与管理控制,以预防和控制灼烫伤害发生的措施。 6、评价结论 九江普荣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戊基蒽醌生产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周边环境、总体布局能满足建设安全条件;项目选择的工艺过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能达到**法规、标准规定要求;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控,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有关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有害程度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能够实现安全运行的目标。 7、出正本时间:2021.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