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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1-08-03

项目名称

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隶属江西金鸿马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在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该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储存经营的民营及民营控股企业,加油站投资人为习敏耀、龚根华。拟在吉水县八都物流园与105国道之间的空地新建加油站,已委托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出具“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加油站罐区拟设置2台50m³的0#柴油罐、1台50m³的92#汽油罐和1台50m3的95#汽油罐,该站总储存能力为150m3(柴油折半),属二级加油站,拟配备四台4枪燃油加油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5号)等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价,以**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

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规定,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委托单位联系人

郭燕清

联系电话

139 7064 9827

项目组长

况洪

技术专家

——

报告编制人

况洪、龙镜生

报告审核人

肖友军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赟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况洪、龙镜生、陈嘉鸣

现场工作人员

况洪、龙镜生

主要任务

评价组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了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基础上,根据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功能区域特点划分了评价单元,并针对划分的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对策措施,得出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1.3

其它

在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危险度分析评价法等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分析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1、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2012]第45号令,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经营许可程序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

2、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拟建的吉水县八都物流园加油站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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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与企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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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侧-105国道、游览苑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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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侧-家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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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侧-金鸿马现代物流园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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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侧-物流园洗车轮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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