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验评字[2021]007号
项目名称 | 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隶属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何伟民,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中山大道10号;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位于宁都县城南西西方向23**,青塘圩西南5**处,属宁都县青塘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49′35″,北纬26°27′30″。该矿山开采矿种为砖瓦用页岩,开采规模5万吨/年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矿区内交通以公路为主,青塘圩至县城每天有班车往返,宁都至兴国主干公路途经青塘可转至矿区。宁都至兴国主干公路西至兴国县城与京九铁路相接,北东至宁都县城与昌厦***公路相接,交通十分方便。 2021年1月,矿山委托湖南联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同月29日,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评审。2021年3月31日,由宁都县应急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同意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三同时”建设的批复》(宁应急字[2021]19号),同意按《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三同时”建设,基建期为五个月。该设计采用山坡+凹陷型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生产工艺为:挖掘机采矿(坚硬岩石由破碎锤振捣破碎)→部份大块机械作业二次破碎→挖掘机集中装车→自卸汽车(额定载重量为10t)→挖掘机装车,送至矿仓或堆场。 根据设计基建工程安排,基建台阶位置设置在矿山采场+450m、+460m、+470m、+478m标高处。基建工程量主要包括+450m标高以上剥离、开拓运输公路及防排水等工程。矿山于2021年6月初基本完成了基建工程量,形成+450m、+460m、+470m、+478台阶及辅助系统的建设工程。同月,矿山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基建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目前矿山已基本完成了开拓、运输等生产和辅助系统安全设施的建设工程,达到了矿山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基本条件。 | ||||
项目组长 | 曾 杰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曾 杰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浦 鹏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 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曾杰、陈嘉鸣、华金龙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杰 、陈嘉鸣 | ||||
主要任务 |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宁都县裕元矿业有限公司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年6月16日, 7月8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7.12 | ||
其它 | 我公司评价专家组于2021年6月16日,7月8日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以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11个方面的101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否决项14项,**符合要求;其他项75项,9项缺项,不符合项有3项,占检查项总数的4%<5%,符合《**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露天开采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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