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报告编号:赣通矿预评字(2022)002号
项目名称 | 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是一开采多年的老矿山。矿区位于安福县城13°方位直距17**处,属安福县赤谷乡管辖。矿区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37′15″~114°39′00″,北纬27°31′15″~27°32′30″。矿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38′02″,北纬27°32′00″。 矿区有简易公路通往山庄乡,并与安福-分宜公路相连。交通条件便利。 矿山于2020年3月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0二地质大队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提交了《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吉市自然资储备字[2020]23号)。 2019年11月17日,吉安市自然资源局为其颁发了调整后的新《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40万t/年,开采矿种:高岭土矿,《采矿许可证》**期限:2019年11月17日至2029年11月17日。 2020年11月,矿山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九0二地质大队编制了《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本项目已经符合编制安全预评价的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于2021年8月委托本公司对安福县书山高岭土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矿山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方法,开拓系统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山主要产品为高岭土,生产规模为40万吨。 露采场包括整个设计范围,未来将形成5个露采场,占地面积共计约740170m2; ①露采场1:基本贯穿整个矿区,呈南西-北东向展布,为Ⅰ号矿体范围,占地面积约774200m2; ②露采场2:位于矿区中西部,为Ⅱ号矿体范围,占地面积约6600m2; ③露采场3:位于矿区北东角,为Ⅲ号矿体范围,占地面积约21200m2; ④露采场4:位于矿区北部,为Ⅳ号矿体范围,占地面积约5400m2; ⑤露采场5:位于矿区东部,为Ⅴ号矿体范围,占地面积约45700m2 根据矿体赋存情况*低开采标高+140m,*高开采标高+248m。依据矿山开采技术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结合开采实际情况,初步选取*终边坡参数如下:台阶**10米;台阶坡面角≤50°;*终边坡角≤45°;安全平台宽度4米;清扫平台宽度大于5米;工作面宽度大于25米;工作帮坡面角<50°。 开采过程中边开采边复垦,少量剥离的表土用于复垦,多数剥土运离矿区,因此本方案不设计排土场。 矿部(含生活区):设于矿区西侧相对平坦地段,主要为采矿设备停放、检修、排班、临时休息、矿山工人生活的场所,为两层活动平房,占地面积约693m2。 材料房:设于矿区西侧南部相对平坦地段,占地面积约140m2。 采场采出的矿石采用机械装车,汽车运输。 矿区已有乡村水泥路与县道X073相接,设计以三级矿山道路将矿区与该公路相接,矿山道路修至采坑。 运矿(岩)道路按 GBJ22~8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露天矿山道路设计:根据矿山生产规模、**配置数量和场地地形条件,设计开拓运输道路为Ⅲ级露天矿山道路,设计道路主要参数为:**载重量不大于 20t,车宽不大于 2.5m,行车速度 20km/h;路基宽度不小于 5.5m,路面宽度不小于 4.0m,*大纵坡≤9%,平均纵坡 6.5%,回头曲线半径15m,纵坡长度不得*过 200m,缓和坡段不小于60m,按不大于 300m 设错车道。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护坡措施。 矿山主要用电设施为加工厂用电、生活用电、水泵等,除凹陷坑排水用电负荷为二类符合,其余为三类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能满足矿山的供电要求,电力供应充足,赤谷乡有输电线路通过矿区外围,可作为矿山供电电源。 矿山的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地表水体不发育;其防治水工作主要是防治大气降水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矿山设计*低开采标高为+140m,高于当地*低侵蚀基准面,故采场内大气降雨的集水和少量矿坑涌水,可自流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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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施祖远 | 技术专家 | —— | ||
报告编制人 | 施祖远 | 报告审核人 | 李乐农 | ||
技术负责人 | 杨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赟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吴至军、王文洪 | ||
现场工作人员 | 施祖远、王文洪 | ||||
主要任务 |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装置配套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前置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采集现场影像资料。通过对企业周边环境、总图运输、工艺技术、原材料、装置装备、设施及电气、消防设施、应急设施、公用动力配套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辨识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程度评价,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1.10.26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1.26 | ||
其它 | 1、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滑坡和坍塌、泥石流、**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淹溺。 2、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尘、噪声与振动、不良作业环境,如高温、雷击对矿山人员的伤害和其他不利的环境因素等。 3、该矿山无瓦斯和自燃发火危险。该矿山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药剂进行原矿深度加工,矿山开采不使用民爆物品,矿山使用柴油,但柴油不储存,**和设备的使用量柴油总量不会*过40t,远达不到5000t临界量,因此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第六章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得到**控制。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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