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 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彭永进(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技术负责人 |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彭永进(二级安全评价师) | 报告审核人 | 黄伯良(一安全评价师) |
报告编制人 | 彭永进 | ||
项目组成员 | 王立、彭永进 | ||
技术人员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8年11月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彭永进 | 2018年11月16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王立 | 2018年11月16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码头规范提升是原九江化纤总厂因生产需要在鄱阳湖区蛤蟆石河段左岸于1994年兴建企业码头,其中500吨级件杂、散货泊位各一个,进港航道800米。2006年该码头从原九江化纤总厂脱离出来,成为营业性码头,建设单位为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 该码头原主要从事砂石、煤炭等散货装卸,化纤产品及原料等件杂货装卸和酸碱卸货;现主要从事砂石、煤炭等散货,化纤产品及原料等件杂货的装卸作业,取消简易酸碱卸货作业。由于码头历史沿革悠久,项目已有各类行政审批手续不能满足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鄱阳湖及内河非法码头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九交字〔2018〕88号)的要求,该码头属于规范提升类码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九江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法码头规范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7〕48号)、九江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印发《九江市鄱阳湖及内河非法码头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九交字〔2018〕88号)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检查码头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条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九江金源化纤有限公司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公司对其码头规范提升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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