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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5-06-16

评价报告名称

永新县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永新县液化气供应站(以下简称“气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才丰乡联合村,是一家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经营的企业,成立于1995年11月1日,法人**:吴吟轩,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该站2022年3月26日换得永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1307110003P,**期至2025年3月26日,经营类别:瓶装燃气。

该站2021年5月23日换得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36D77-2025,获准从事液化石油汽气瓶充装,**期至2025年5月22日。

该气站设有容积为50m³的地上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3台、容积为30m³的地上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台和容积为10m³的地上卧式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台。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对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级划分,该站属于六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经辨识,该气站涉及的液化石油气、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气站涉及的液化石油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永新县液化气供应站储罐区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它生产、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辨识,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经辨识,该在役生产装置各生产、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参与评价项目相关人员


姓名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号

项目负责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项目组成员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1500000000300799

026813

陈嘉鸣

S011035000110193001189

037242

报告编制人

刘于萍

S011035000110202001272

041667

龙镜生

CAWS350000230200280

026813

报告审核人

邬长福

1200000000100179

007151

过程控制负责人

 

1500000000301415

026290

技术负责人

黄伯良

1800000000100060

013789

勘察现场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本报告认为,永新县液化气供应站的安全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以及安全管理符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风险是受控制的,其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勘察现场工作时间

2024.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5.3

勘察现场人员

刘于萍、龙镜生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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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