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位于赣州市上犹县营前镇焦里村境内,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人陈雅博,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4°18′30″~114°19′00″,北纬25°52′35″~25°53′47″。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铅矿、锌、钨、银地下开采、销售。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位于焦里钨银铅锌矿区,处于上犹县水岩乡井子村坑尾自然村境内,为山谷型尾矿库。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于2013年由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设计,2014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2015年4月竣工开始试运行,2015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2016年1月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9年1月完成延期换证,2020年8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尾矿库加高扩容设计工作,2020年10月21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批复,2021年12月完成加高扩容竣工验收工作,经过延期换证,现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6]M1692号,**期为2025年01月18日至2028年01月17日。2025年1月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设计工作,2025年7月29日取得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赣应急(非煤)许决字〔2025〕第25号)》。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初期坝为透水堆石坝,坝顶高程为330.0m,初期坝高25.0m,后期采用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加高扩容后*终坝顶高程为380.0m,堆积坝高50.0m,总坝高为75.0m,总库容为503.14×104m3,尾矿库为三等库。二次加高扩容后*终坝顶高程为400.0m,堆积坝高70.0m,总坝高95.0m,总库容为730.61×104m3,尾矿库仍为三等库。尾矿库初期坝以上总汇水面积3.53km2,防洪标准取1000年一遇。 二次扩容设计中库内排洪系统与分洪系统均通过2#分洪隧洞排出库外,为了**尾矿库排洪安全,结合建设单位近期完成的2#拦洪坝上游400m高程以下的征地工作情况,对尾矿库截排洪系统进行变更,分洪系统和库内排洪水系统分开设置,**尾矿库排洪安全。变更取消了原设计新建库内排洪水系统(新建排水井+排水隧洞)和1#拦洪坝溢流坝段,拆除2#拦洪坝370.0m高程以上部分,在库内新建3座排水井+排水隧洞接入现有2#分洪隧洞作为尾矿库库内排洪水系统,新建3#拦洪坝、分洪主隧洞及分洪支隧洞与加固加高后1#拦洪坝和1#分洪隧洞组成尾矿库分洪系统,1#拦洪坝上游洪水通过1#分洪隧洞、3#拦洪坝上游洪水通过分洪支隧洞接入新建分洪主隧洞排出库外,封堵不再使用的1#分洪隧洞出口段和2#分洪隧洞**段;根据变更后尾矿库截排洪系统布置型式对尾矿库放矿方式进行变更;2#拦洪坝上游与3#拦洪坝下游之间区域纳入尾矿库库区,增大了尾矿库库容。根据《**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矿安〔2023〕147号),尾矿库截排洪系统型式改变、放矿方式改变和库容增大均为重大变更。 2025年12月,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顺驰勘测有限公司编制了 《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重大变更设计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2026年1月,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设计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 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要求,技改工程尾矿库为二次加高扩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安全预评价;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技改工程尾矿库二次加高扩容工程设计变更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